广州市团校拟对“广州市团校志愿综合楼消防设施和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团校志愿综合楼消防设施和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地点:广州市团校志愿综合楼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240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广州市团校志愿综合楼地上12层(局部13层),地下2层,具有自动报警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防排烟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电气监控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泵房给水系统,现需对志愿综合楼消防系统及设施进行维修维护保养。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保养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派出保养人员每月两次定期对采购人消防设施、消防系统、消防设备等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对可能影响消防设施、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及时进行修复维护,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建档备查,维持采购人消防系统安全运行。
1.对消防器材、消防门、应急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及设备进行维护及清洁。
2.定期检测、更新消防系统,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3.免费提供保养的润滑油料及部份易耗件。
4.公共区域张贴逃生指引图、火警报警电话等规范标志。为消防器材和设备编排编号及位点图,确保消防器材和设备位置可以随时追踪及故障排查。
5.定期编制维保报告。
6.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及维护建议。
7.每次消防维保作业时不少于3人,且作业时需按照作业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六)其他要求
1.消防系统(含设施及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发生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故障时,中标单位接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发生消防警情及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故障时,中标单位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保养期内,消防部门对大楼消防系统(含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期间,应派员免费协助检查,协助检查不计入保养次数。
3.在保养时,中标单位发现非正常因素导致需修理或更换的,在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同意后,进行修理或更换。因中标单位保养不良造成采购人的消防设施故障的,中标单位应免费修复。
4.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人为所保养的消防维保服务建立档案管理台账。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应依照法律法规取得消防维保相关资质许可(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其中应当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二级,且有效期需在合同期内(即有效期至2021年2月27日之后)。
(五)报价人在广州市需设有常设办事机构。
四、选取原则
(一)考虑到消防维护保养的专业性,本次询价有3个及以上投标人报名,进入集体讨论程序。
(二)择优条件:1.报价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天河区区域内的维护保养任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2.报价人有承担过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消防维保经验的。
在满足以上资质条件的报价人中优先选择;若同时出现多家报价人满足以上资质条件,则以报价较低者为优先选择。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由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10时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4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七、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0年3月11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2室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人:广州市团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楼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20-85516817
九、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2.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团校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