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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团校拟对“广州市团校志愿综合楼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团校志愿综合楼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地点:广州市团校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广州市团校志愿综合楼使用的电梯有两台,一台是曳引式载货电梯,一台是曳引式乘客电梯,设备品牌为日立电梯,现准备投入使用,办理相关资质证书,以及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保养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派出保养人员每月两次定期对采购人电梯设备的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对可能影响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及时进行修复维护,做好每台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建档备查,维持采购人电梯安全运行。
1.对乘客经常触及的踏板、轿厢壁板、轿厢门、操纵箱、厅门、召唤箱进行维护及清洁。
2.免费提供保养的润滑油料及部份易耗件。
3.电梯轿厢内张贴电梯使用安全守则、“检验标志”、“维保标志”、“电梯应急电话96333”、“请勿推门,请勿掰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等标志。
4.编制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5.合同签订后协助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协助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续期。
(六)其他要求
1.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中标单位接通知后,需在1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发生困人故障,中标单位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确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保养电梯年检合格,所涉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不符合当时的国家电梯年检标准的除外。
3.在保养期内,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进行检查期间,应派员免费协助检查工作,协助检查不计入保养次数。
4.在保养时,中标单位发现非正常因素导致需修理或更换的,在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同意后,进行修理或更换。因中标单位保养不良造成采购人的电梯故障,中标单位应免费修复。
5.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人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为所保养的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6.中标单位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和《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和《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具有电梯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许可(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五)报价人应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电梯)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电梯)资格(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六)报价人在广州市需设有常设办事机构。
四、选取原则
(一)考虑到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的专业性,本次询价有3个及以上投标人报名,进入集体讨论程序。
(二)择优条件:1.报价人是电梯制造单位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报价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天河区区域内的维护保养任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
在满足以上资质条件的报价人中优先选择;若同时出现多家报价人满足以上资质条件,则以报价较低者为优先选择。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由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7日17时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4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七、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0年1月8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2室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人:广州市团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楼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20-87536817
九、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2.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团校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