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团校对“2021年广州市团校非培训类物料设计制作服务”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广州市团校非培训类物料设计制作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3 号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年度预算为9万元(大写:玖万元),实际产生费用据实结算。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将确定1家供应商承接广州市团校2021年非培训类项目所需物料的设计制作工作。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根据采购人文案要求,落实各项物料的制作细则。
2.与采购人保持密切沟通,为物料设计及制作提供积极建议,使之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3.中标供应商应尽全力按照采购人时限要求,及时完成物料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4.采购人如对中标供应商制作出来的成品质量不满意或成品与确定的设计效果有较大偏差,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修改或重新制作,直至满意为止。
5.供应商的物料报价里须包含该项物料所需的安装费、运输费、设计费、税费等。采购需求清单中所列数量为年度预估数,以实际结算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段报价。
6.中标单位的报价表应作为实际结算依据,需保持同质同量物料收费的一致性,采购需求中列明规格、材质要求的,原则上所报单价应为该项物料单项的最高限额。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17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有代表性物料设计稿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4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1年1月13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2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团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
联系人:麦老师
电 话:020-85516817
八、其他
★1.请在提供的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工作方案中附上两张设计海报,作为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的重要参考。设计要求如下:
(1)海报内容为:一张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海报,另一张为庆祝建党百年宣传海报。
(2)两张海报均需要体现广州市团校元素,按A4纸张尺寸彩打。
2.当同时出现多家报价公司评审分数相同时,则以报价较低者为优先选择;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项目报价书
2.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团校
2021 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