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团校(采购人)对2020年校园文化宣传长廊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校园文化宣传长廊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地点:广州市团校志愿综合楼12楼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9.5万元(¥玖万伍仟元)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2020年校园文化宣传长廊位于志愿综合楼12楼西侧,该区域面积为210平米。拟以广州市团校校史为主题,分为序言、筚路、重启、聚焦等四个部分,通过图文、实物等形式,向观众全面、系统地展示广州市团校70年历史,以充分发挥团史宣传和教育阵地作用。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参照《广州市团校综合楼12楼设计方案》中对校园文化长廊的设计方案,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文案(包括图片)要求,设计宣传的内容,并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制作、安装等工作,并保证质量;
3.设计风格必须能体现校史展的历史厚重感,同时与整栋大楼的VI设计方案保持协调一致。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17:00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4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0年9月1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2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人:广州市团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87534225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1.广州市团校综合楼12楼设计方案
3.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团校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