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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12月广州市团校培训物设计制作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0-07-17 来源:未知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团校对“20207-12月广州市团校培训物料设计制作服务”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7-12月广州市团校培训物料设计制作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20201231

地点:广州市团校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将确定1家供应商承接广州市团校20207-12月培训类项目所需物料的设计制作工作。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根据采购人文案要求,落实各项物料的制作细则。

2.与采购人保持密切沟通,为物料设计及制作提供积极建议,使提供的产品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3.中标供应商应尽全力按照采购人时限要求,及时完成物料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4.采购人如对中标供应商制作出来的成品质量不满意或成品与确定的设计效果有较大偏差,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修改或重新制作,直至满意为止。

5.供应商的物料报价里须是包含该项物料所需的安装费、运输费、设计费、税费等。采购需求清单中所列数量为年度预估数,以实际结算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段报价。

6.中标单位的报价表应作为实际结算依据,需保持同质同量物料收费的一致性,采购需求中列明规格、材质要求的,原则上所报单价应为该项物料单项的最高限额。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等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在近3年未发生被投诉事件。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证明,优先选择:

1.报价人具有长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活动物料设计制作经验,须附合同(盖章版)复印件;

2.报价人自有设计、配送安装团队,并自有物料制作工厂,具备独自全流程工作承接能力,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72217:00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2号楼604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0723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2号楼604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团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87500420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小额采购项目报价书模板(含采购需求清单)

2.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团校  

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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