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工作部拟对“疫情防控微课堂”短视频录制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疫情防控微课堂”短视频录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4月
地点:广州市团校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15400元(大写:壹万伍仟肆佰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为普及疫情防控知识,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宣传战中,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在共青团广州市委的指导下,广州市团校拟策划制作“疫情防控微课堂”系列短视频,其中普通话版7条,粤语版7条,合共14条。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拍摄录制14条短视频,每条视频时长为2—4分钟,视频以MP4格式制作,横屏;
2.每条短视频配片头片尾,具体内容由主办方提供;
3.供应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课程录制和后期剪辑及字幕适配等;
4.拍摄场景在广州市团校摄影棚进行,配有场地布景、灯光、提词器等设备。
(六)其他要求
1.四月下旬拍摄视频,具体时间由主办方确定,普通话、粤语各拍摄半天。第1—2课需在视频拍摄完2天内出成品;第3—4课需在视频拍摄完4天内出成品;第5—7课需在视频拍摄完6天内出成品。
2.视频制作过程中,需按主办方要求进行修改,由主办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成品。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报价人必须具备公益视频拍摄经验,提供不少于3个视频案例作为附件材料。
(四)报价人必须具备微课程拍摄经验,提供不少于6个视频案例作为附件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4 月23日17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4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0年4月24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2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人:广州市团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0-87536817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2.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团校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