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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团校2026年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6-05-29 来源:未知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团校(采购人)对广州市团校2026年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团校2026年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6月中旬至2026715

2.地点:广州市团校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个月(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整),服务限价为62000元(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团校现采购2026年固定资产盘点服务。本次服务旨在通过系统性的资产盘点、核实与数据整理,将准确的资产数据更新至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下称“资产系统”),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升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服务总体要求:截止2026430日,广州市团校待盘点各类固定资产约5900余件,本次盘点需通过全面清盘资产实物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完成账实核对、资产信息补全、普通标签粘贴及资产数据更新,确保资产账与财务账账账相符,资产账与实物账实相符,并最终形成《资产盘点分析报告》。

2.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数据整理

盘点前,应对单位资产账进行检查分析,剔除掉已报废的资产数据,查看资产信息是否齐全,有无批量录入的模糊资产、工程、费用等信息,进行分类归纳。根据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购货合同清单及采购项目库明细资产等信息,对资产账中批量录入或部分信息欠缺的资产数据进行补充,主要补充信息为:资产品牌、规格型号;对批量录入的模糊资产按照单位提供的信息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明细拆分。

2)实物盘点

安排资产盘点服务人员到各部门办公室、所属区域及学校其他公共区域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登记、规范所需要补充完善的资产数据,如所属单位、所属部门、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人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

3)信息汇总

现场盘点结束后,需将纸质材料整理录入形成电子盘点表,整理规范所属单位、所属部门、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等信息,经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实,查看所属单位、所属部门、是否准确,使用人姓名是否规范清晰等等,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4)盘点结果分析

首次盘点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盘点所收集到的信息将实物盘点数据与资产账进行分析比对,根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日期等字段信息进行第一轮精确匹配,得出首次盘点实盘、盘盈、盘亏三类资产盘点结果(初步数据)。

二次核实

针对首次盘点结果,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再次分析对比,通过模糊匹配等方式找出盘盈、盘亏资产可能存在的对应关系,尽量呈现最接近实际情况的盘盈、盘亏数据。对经过二次核实的盘点结果,提供相关的处理意见,由学校确认后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一套新的固定资产明细台账。

5)梳理资产处置清单

根据初步盘点结果,梳理2026年度可进行报废处置的资产清单(因上级主管部门需统一进行资产处置审批,此工作须于710日内完成)。

6)资产系统数据更新

根据单位确认的数据,在行政事业资产系统上对实盘资产相关字段信息进行更新,如: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规格型号等。同时,解决资产系统此前批量打包录入模糊资产等各类系统数据问题。

7)条码标签打印

根据资产系统已更新的数据,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打印出标签并根据所属部门、存放地点整理归类。

8)标签粘贴

根据已经打印的条码标签进行划分,再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粘贴工作完成后,由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对条码标签粘贴工作进行确认,最终实现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管理目标。

9)固定资产盘点分析报告

根据本次资产盘点的结果,形成包含明细台账的资产盘点分析报告,并为后续资产处置等相关内部流程提供所需建议与协助。

10)后续技术支持

盘点工作结束后,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后续长期的系统技术支持及数据服务。

2.验收要求

盘点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确认所属区域资产标签无误,部门资产清单清晰无误,由学校财务管理岗及资产管理岗工作人员确认资产账与财务账账账相符,资产账与实物账实相符,资产系统更新完毕后进行相关验收流程。

3.合同签订与付款方式

1)中标公示结束后,签订服务合同。

2)验收合格后,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六)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较详细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商家需在投标前注册成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6316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并在封面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2号楼604室,不接受快递投标。

六、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664日(初定,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广州市团校2号楼602室(初定,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评审方式

评审会评审将综合考察响应文件情况及供应商所提供样品等因素。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团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20-87543587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采购项目报价书及参选文件格式(模板)

广州市团校   

202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