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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团校2025年常规印刷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4-12-03 来源:未知

广州市团校拟对广州市团校2025年常规印刷制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团校2025年常规印刷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11日—20251231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

(二)采购人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25万元内(含)

预算金额为年度预算,实际产生费用据实结算。清单外的物料印刷制作需求,另按相关规定实施。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将确定1家供应商承接广州市团校2025年常规印刷制作服务项目工作。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根据采购人文案要求,落实各项印刷的制作细则。

2.有较为长期固定的服务团队,能与采购人保持密切沟通,为印刷制作提供积极建议,使之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3.中标供应商承诺具有承接紧急任务的能力,应尽全力按照采购人时限要求,及时、正确地完成印刷制作工作,按时送达。

4.采购人如对中标供应商制作出来的成品质量不满意或成品与确定的设计效果有较大偏差,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修改或重新制作,直至满意为止。

5.供应商的清单报价里须包含该项物料所需的安装费、运输费、设计费、拆卸费、税费等。采购报价书中所列数量为年度预估数,以实际结算为准。

6.中标单位的报价书应作为实际结算依据,需保持同质物料收费的一致性,采购报价书中列明规格、材质要求的,原则上所报单价应为该项单项的最高限额。

(六)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较详细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报价人必须具有广东智慧云平台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资格,并在投标时附上相关加盖公章的证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一)截止时间:202412617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2号楼604

(三)要求:

1.请将报价文件(参考附件12)、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格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有代表性印刷设计稿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后,并在封面写明所投项目名称,不接受快递投标。

2.请在提供的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方案中附上分别以“2025年广州市团校资料汇编为主题的封面,作为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的重要参考。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并在封面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2号楼604室,不接受快递投标

六、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4129日(暂定)

(二)评审会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2号楼602

(三)评审方式

评审会评审将综合考察企业信誉、服务团队、服务方案等商务技术因素及价格因素。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团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

联系人:麦老师

 话:020-85516817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项目报价书

          2.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团校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