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团校(采购人)对“广州·正青春——广州市团校系列微课拍摄制作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正青春——广州市团校系列微课拍摄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4日
2.地点:广州市内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8万元(¥80,000.00)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广州市委“1312”思路举措、广州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十个关键词背后的内涵或故事,以政治高度、内容宽度、内涵深度、表述精度及呈现活度为总要求,邀请相关领域的亲历者、见证者、奋斗者、合作者、专业者及执行者一起打造10集6-8分钟的青少年思想引领精品微课,每一集再精剪2-3个10-20秒爆款微课,即推出20-30个爆款微课,以此展现广州青年不负总书记殷殷嘱托、勇担时代使命的精神风貌。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市团校要求完成微课的拍摄脚本撰写、课程的拍摄和后期制作,并在每集微课的基础上精剪出要求数量的短视频;
2.供应商需配合市团校要求拟写宣传文稿,并在主流媒、主要官方媒体平台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7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并在封面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4室,不接受快递投标。
六、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4年3月22日(暂定)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2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团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85516903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1.采购项目报价书
广州市团校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