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团校(采购人)对“广州市团校校园宣传片制作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团校校园宣传片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1日
2.地点:广州市内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团校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10万元(¥100000.00)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制作广州市团校校园宣传片,助力团校树立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的立体形象,把深耕已久的培训和研究工作与新时代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融为一体,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呈现在广大青年面前。
宣传片的主要内容如下:
叙述风格:第一人称故事讲述
主体共分为四大模块:
1.我是谁?——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
2.我从哪里来?——广州市团校的建校史、发展史。
3.我在做什么?——学校的主责主业与亮点。
4.我要到哪里去?——为党培养新时代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青年人才。
以上内容通过叙事旁白配以镜头呈现,整体贯穿主线,把团校的理念和特色从中透露出来。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市团校要求建立专项工作团队;
2.根据宣传片主题设计方案和镜头脚本;
3.需根据视频内容进行素材的拍摄,包括提供无人机、相机、灯光等拍摄器材;
4.项目产品为两个短视频,分别为6分钟完整版和3分钟精简版。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团队人数不少于20人。
(三)报价人拥有独立自建公开的媒体宣传平台,所设计产品曾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7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并在封面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4室,不接受快递投标。
六、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3年3月10日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2号楼602室
(三)评审方式
评审会评审将综合考察企业信誉、服务团队、服务方案等商务技术因素及价格因素。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团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
联系人:陈琳婷
电 话:13332899256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1.采购项目报价书
广州市团校
2023年3月6日